“噪音”與“噪聲”原本是全等同義詞,但過去通用“噪音”而一般不用“噪聲”,即使是現在,人們在日常生活用語中仍然習慣使用“噪音”而不使用“噪聲”。但是,隨著我國社會生活的飛速發(fā)展,人們對環(huán)境保護越來越關注,對科技術語規(guī)范越來越重視,使“噪音”與“噪聲”分別承擔不同的語義,二者有了明確的、嚴格的分工。
噪音,是物理學的聲學術語,與“樂音”相對。指由物體不規(guī)則的振動而產生的聲音,即音高和音強變化混亂、聽起來不諧和的聲音。如碰門聲、刮風聲、劃玻璃聲等都是噪音;語音中輔音的構成,以噪音成分為基礎。(樂音,指由物體有規(guī)則的振動而產生的聲音,即有一定頻率、聽起來比較諧和悅耳的聲音。如鋼琴、胡琴、笛子等發(fā)出的聲音與語音中的元音都是樂音。
噪聲,一是環(huán)境科學術語,也是現在人們日常生活中高頻度使用的普通名詞。指使人厭煩的聲音,即干擾人們休息、學習和工作的聲音。如工業(yè)生產、交通、施工等產生的聲音。(樂音也可以成為噪聲,如夜半的歌唱聲、鋼琴聲等擾人不得入睡,這歌唱聲、鋼琴聲之類的樂音就成了噪聲。)二是通信(舊稱通訊)技術術語。指一切有干擾性的信號。如由于外部原因(如工業(yè)干擾等)或內部原因(如元件、器件內部的熱騷動等)引起的妨礙電信接收的電干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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